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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置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38条第3款:“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
2、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26号)第4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第13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办理地点:
1、工作单位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到常州市财政局办理。
2、工作单位在辖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分别到辖市、区财政局办理。
3、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到户口或居住所在地财政局办理。
4、江苏省内其他城市考生也可回当地财政局办理。
许可项目内容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下载表格)、填表、受理、核发
二、申报材料:
凡参加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人员,可以申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领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请表》(表2)点击下载,一式2份,并经本人签名承诺。
2、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近期同一底片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1张。
4、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中专(含)以上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5、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6、如具有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评估师等相关执业资格的,提供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2: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下载表格)、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简称“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到工作单位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注册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表3)点击下载,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并经工作单位审核后加盖单位公章。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工作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各1份。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下载表格)、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持证人员发生姓名、身份证号码、学历或学位、专业技术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职务等变更时,到所在地财政部门及时办理变更登记。变更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填写《江苏省会计从业资格信息变更表》(表4)点击下载,一式2份,经本人承诺签名。
2、有效身份证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相关信息变更项目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修改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还须携带户口簿)
三、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四、服务收费:不收费
五、办件类别:承诺件
许可项目内容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省内调转(含市内)
一、办事程序:领表(或网上下载表格)、填表、受理、登记
二、申报材料:
持证人员在江苏省内发生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的(含在同一财政部门管辖范围内发生工作单位变更的),应当在90日内,到现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调入手续。调入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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