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智慧通企业创新管理服务网! 今天是: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当前位置:首页 >> 政策速递 >> 常州市 >> 溧阳市
溧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溧阳市环境保护

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

    《溧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溧阳市人民政府

    2012年11月2日

    

    

    溧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市级各类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发挥资金使用的最大效益,促进我市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的开展,根据《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江苏省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和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办法》及《溧阳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环保专项资金由市级财政预算每年予以安排,具体来源为:一是由市环保机构依法征收的、纳入市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的市级排污费收入;二是市政府主要污染物减排专项奖励资金;三是其他来源。

    第三条 环保专项资金由市环保局、财政局共同管理。

    第四条 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原则。

    (一)符合国家和省环保政策和环保专项规划,符合市政府对环保事业发展的有关要求。

    (二)符合国家对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和公共财政对政府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

    (三)坚持量入为出、专款专用原则。

    (四)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示范性的原则。

    

    第二章 资金的使用范围

    第五条 环保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

    (一)重点污染源治理项目。包括技术和工艺符合环境保护及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要求的重点行业、重点工业污染源防治项目。

    (二)区域性污染防治项目。用于区域性的污染防治项目,主要指我市太湖流域污染防治项目,禁止五类大气污染防治项目,饮用水源地保护项目,核安全与辐射污染防治项目,固体危险废弃物处理项目。

    (三)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主要用于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循环经济、节能降耗、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支持在化工、轻工、冶金、纺织、医药、电力、建材等行业建立标准规范化的清洁生产示范企业。

    (四)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项目和生态保护项目。主要指国家、省和市级规划的湿地保护、生物物种资源保护、自然保护区、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项目。

    (五)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示范项目。主要指镇(区)环保规划、农村面源和分散点源污染防治试点、示范项目的引导奖励。

    (六)环境监管能力建设项目。主要指流域和区域性污染源监控和污染事故预警系统、环境质量监测系统、环境信息管理系统等环境监管能力项目的建设和运行维护。

    (七)国家、省、市、市(县)政府确定的其他环保项目。

    (八)根据省有关规定,安排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经市财政局审核,主要用于项目库及项目管理网络建设和维护,组织、申报、专家评审费用,委托中介机构审查、绩效评价费用等。

    (九)兑现、落实市委、市政府综合性文件中有关奖励政策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其它奖励、补助等。

    第六条 列入国家、省和市环保重点规划的项目及已落实自筹资金的项目优先予以安排。

    环保专项资金主要用于补助项目的工程建设费用、环保机器设备和材料的购置等费用、环保科技工艺的研发费用。

    环保专项资金不支持以下项目和经费支出:

    (一)项目单位的人员开支、公用经费补助及楼堂馆所建设项目。

    (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生活垃圾处置场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卫生、绿化、新建企业的污染治理项目及与污染防治无关的其他项目。

    (三)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或环境影响评价认定,对社会或环境有明显不良影响的项目。

    (四)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环保政策不支持的或明令淘汰、禁止的项目。

    

    第三章 管理职责

    第七条 环保专项资金应严格按项目进行核算管理,建立预算和决算管理制度。

    第八条 市环保局应当履行下列专项资金管理职责: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