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暂行办法》的通知
苏科高〔2012〕402号
各市、县(市、区)科技局(科委),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促进科技和金融结合的意见》(苏政发〔2012〕79号)精神,进一步明确科技金融相关政策的扶持对象,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和备案工作,我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