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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上半年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02-28 作者:省信用办
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上半年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工作的通知 苏信用办〔2013〕1号 各省辖市信用办、各有关企业和信用服务机构: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诚信江苏”发展战略,加快推进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万企贯标、百企示范”工程,大力培养信用管理人才,夯实信用体系建设人力资源基础,形成一批具备信用知识与实践能力的人才队伍,依据国家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认证规范的要求,今年上半年我办将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在南京、徐州、苏州市组织举办3个国家职业资格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班,并请其他各市信用办做好下半年培训班的组织发动和计划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地点、时间 今年上半年将组织南京、徐州、苏州3个市,进行信用国家职业资格助理信用管理师培训工作。培训班为第六届,培训班共计160学时,采取以集中授课为主的方式,根据培训学员的工作性质和要求,集中授课可安排在每周六、日进行。参训人员需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国家职业资格助理信用管理师鉴定考试(5月的第三个周末19日进行鉴定考试),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1、南京培训班:3月2日开班, 5月的第三个周末考试(培训课程表附后); 2、徐州培训班:3月9日开班,5月的第三个周末考试(培训课程表附后); 3、苏州培训班:3月16日开班,5月的第三个周末考试(培训课程表附后); 培训地点由承办单位会同当地信用办选定后,培训地点及鉴定考场另行通知。 二、培训对象 各类信用服务机构的从业人员,企事业单位(尤其是申报“万企贯标,百企示范”的企业)从事信用管理相关工作人员,各级政府部门、金融、社会团体,科研教育机构从事信用管理的相关、相应的工作人员等。 三、培训内容 培训班主要采用国家助理信用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信用管理师基础知识教程》、《助理信用管理师教程》,结合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使参培人员掌握下列知识: 1、国家和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 2、社会信用体系基础知识和发展规划; 3、企业信用政策、管理及实务; 4、征信与信用评级; 5、信用风险管理、风险转移及控制等专业服务内容; 6、法律法规知识与信用监管; 7、客户资信、商帐、消费者信用管理实务等。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用:2800元/人(含教材费用)、代收参加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组织的国家助理信用管理师鉴定考试费330元,学员食宿费自理。 五、培训组织 省信用管理培训工作,有省信用办委托江苏省信息中心培训中心组织管理和有关考务鉴定发证等协调工作,各市信用办发动、组织学员和日常学员管理工作,南京审计学院金融学院负责教学师资安排,承担课程的教学和考务相关的工作。 六、学员注册 1、请各有关市信用办、部门和单位认真组织本部门和单位信用管理相关工作人员报名培训。参培学员填写《助理信用管理师职业资格培训认证报名表》于3月10日前报至江苏省信息中心培训中心,联系人:罗程、葛秀芳、陆健,电话:025-8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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