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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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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13年03月14日】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辖市(区)科技局、市有关单位: 根据《常州市“十二五”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总体任务和全市科技创新工作的总体部署,现启动2013年度常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南类别 今年的市级科技计划,围绕“创新型城市”建设、“一核八园”的推进、“苏南自主创新示范区”的创建,重点实施“智能装备制造、先进(碳)材料、智慧城市、科技与文化融合、科技惠民”5个科技创新专项,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促进经济转型和产业升级,加快“科技西进”步伐,推进我市现代化进程,具体指南及项目任务书格式见附件。 今年市级科技计划设置如下8个大类:应用基础研究计划(含前沿技术和青年人才两个部分);科技支撑计划(含工业、农业、社会发展三个部分);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含创新资金、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及科技金融三个部分,其中科技成果转化培育及科技金融另行组织);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计划(含高技术研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科技创业平台五个部分);科技服务体系建设计划;国际科技合作计划;知识产权计划(战略推进);软科学研究计划。 二、申报基本条件 1、申报单位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常州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其中金坛市、溧阳市的单位只可申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指导性计划)。 (2)申报单位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人才、装备和产业化条件,并具备一定的前期研究工作基础。 (3)能为完成项目任务提供必要的自筹资金。自筹资金与申请资助金额比例3:1以上(应用基础研究、软科学研究计划除外)。 2、项目负责人条件 (1)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职业道德和实施项目所需的组织与管理协调能力,并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大学以上学历。 (2)项目负责人应是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的正式在职人员,并能在法定退休年龄前完成所申报的项目。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一个本年度的市科技计划项目。 3、申报项目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符合指南方向。实施方案必须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具体,经费预算合理,便于过程管理与考核。 (2)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两年(重大项目不超过三年)。第一承担单位必须为项目建设与运行的主体,鼓励产学研合作联合申报。 (3)研发内容相同或相近的项目不得在各类科技计划中重复申报。 4、优先支持类别 优先支持“科技西进”类的项目:鼓励市区的企业与金坛、溧阳的企业开展项目合作,鼓励在常高校、科研院所及机构与金坛、溧阳的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鼓励市区的企业到金坛、溧阳建设产业化基地。申报该类项目须有正式的合作协议作为附件。 5、限制申报类别 (1)单位有应结未结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该单位不能申报; (2)项目负责人有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的,该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3)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强制中止或撤消立项的市级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的,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在三年内都不得申报; (4)已经获国家、省、市有关科技计划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5)未填报2012年在研市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表的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6)项目申报单位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及其他违法、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况,该单位不能申报。 (7)项目负责人有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及其他违法、不良信用记录的情况,该项目负责人不能申报。 6、其他有关事项 申报单位应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取消立项资格,申报单位三年内不得申报市科技计划项目,同时不推荐申报国家和省科技计划项目。 三、申报程序 1、申报方式 采取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常州市技术创新网(www.czstb.gov.cn)科技服务平台的企事业单位入口,登录后填写并上传材料。新用户注册后需由市科技局审核通过方可登录。 &nb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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