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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常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办法》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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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常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办法》的通知 文号:常人社发〔2013〕99号 各辖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在常高校: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特制订配套文件《常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点击下载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常 州 市 财 政 局 常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办法
为贯彻落实常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常政办发〔2012〕107号)精神,确保创业扶持资金用到实处,根据国家、省和市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常州市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申领制定如下办法。
一、资金申报
(一)一次性开业补贴
1、补贴对象
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领取营业执照,正常经营3个月的大学生,可申请一次性开业补贴。
2、补贴标准
每个工商登记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一次性补贴2000元
3、申报材料
在本市自主创业的大学生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一次性开业补贴申报表》(附件1),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股东名册原件和复印件;
(4)纳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达到起征点的,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创业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提供学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二)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1、奖励对象
大学生自主创办并正常经营纳税1年以上,同时带动2人以上大学生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申请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2、奖励标准
每户一次性奖励5000元
3、申报材料
大学生创办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向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劳动就业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填写《常州市大学生自主创业带动就业奖励申请表》(附件2)和《常州市创业带动大学生就业人员花名册》(附件3),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和复印件;
(3)企业章程或股东名册原件和复印件;
(4)纳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未达到起征点的,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5)大学生创业者的个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在校大学生提供学校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6)所招用大学生的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7)与招用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创业租金补贴
1、补贴对象
经认定的市级大学生创业园为新办的大学生自主创业项目免费提供20-50平方米经营场地的,可申请创业租金补贴。
2、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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