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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3年度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日期:2013-07-16 09:26:02 

关于发布《2013年度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13年区科技创新工作总体部署,我们编制了《2013年度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现予以发布。
  一、编制说明
  2013年度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以提升产业竞争力、创新要素凝聚力和科技综合服务体系支撑力为目标,重点支持我区“现代装备制造、化工新材料”两大主导产业、“航空、创意、光伏、生物、动力装备”等新兴产业方向的项目和支撑产业发展的服务平台。
  二、项目申报条件与注意事项
  (一)项目申请者(负责人和承担单位)与申报项目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承担单位必须在2012年6月30日前区内注册(工商与税务),具有法人资格的单位,提供公共类服务的机构除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应以我区企业为主体联合申报。承担单位具有项目实施所必需的人员、技术、设备等基础条件,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
  2、项目组成员结构合理,且项目负责人在所申报的技术领域具有一定的专业背景和研究基础、技术优势、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经验,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3、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具有良好信誉,无不良诚信记录,无知识产权纠纷;
  4、拟申请资助的项目应当有前期研究,应对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有直接贡献和较好促进作用;
  5、原则上同一年度同一企业、关联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
  6、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为二年。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同一企业、或关联企业申报项目与往年立项项目类似,且技术成果上无重大突破的;
  2、项目申请单位有在研区项目(新标准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农业项目除外);
  3、除有正当理由,项目申请单位以往有逾期未验收、验收不合格、异常结题项目的;
  4、尚未进区正常营业的;
  5、往年有项目中期检查不报告、科技统计报表不填写,情节严重的;
  6、企业和单位在申报和实施项目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法违纪行为的,自发现并确定上述情况年度起三年内的。
  (三)优先支持以下项目:
  1、新标准高新技术企业申报的项目;
  2、建有省级以上各类科研机构申报的项目;
  3、省、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承担的高新技术项目;
  4、有产学研合作背景的项目。
  (四)本年度科技发展计划类别说明
  2013年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支持方向分为以下五大类别:
  1、工业重点项目:围绕区内确立的重点产业技术方向的布局和需求,重点支持创新意义重大、发展前景好、企业成长性高并有望形成技术突破或重大产品的项目,本类别原则上支持项目数不超过10项。
  2、科技平台建设项目:围绕区内确立的重点产业技术方向,支持支撑产业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本类别原则上支持项目数不超过3项。
  3、民生科技项目:针对市级以上农业科技示范园及区农业科技型骨干企业与深加工企业,以及关系民生的科技类项目进行支持,本类原则上支持项目数不超过7项。
  重点支持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关键民生问题,以“富农、惠民”为核心,以发展现代都市农业、提高产业综合生产能力为重点,进一步提升我区农业科技创新水平,提高公众科学素质,促进信息技术在社会生活的应用。
  4、产学研合作补助项目:对企业与国内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合作,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的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重点支持与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内一流科研机构的合作项目及与两院院士、教育部长江学者、自然科学基金委杰出青年、中科院百人等高层次人才合作项目。
  以上四大类计划的具体支持方向,参见《2013年度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5、软课题:结合科技重点工作、重点规划,做好软课题,采取定向组织方式。
  (五)注意事项
  2013年高新区(新北区)科技发展计划项目指南代码由4位数字或大写字母组成,第1位数字为专项类别;第2位数字为专项中的计划领域类别;第3位、第4位数字为顺序号。
  三、申报方式
  1、本年度采用集中申报,申报截止时间为2013年8月16日,逾期不予受理。具体申报类别及内容,请详见申报指南。
  2、区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采取网上在线申报和书面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登陆常州高新区技术创新网(http://www.jscx.org)点击“项目申报和统计直报”进入“常州高新区(新北区)科技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完成在线申报,同时向项目受理部门送交纸质书面材料,在线申报内容应与纸质申报材料完全一致。项目申报单位应注意保存好用户口令,利用该用户口令可登录该系统了解项目受理及立项结果,同时立项项目的承担单位也需要用该用户口令登录该系统报送项目执行情况和进行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3、申报材料:项目信息表、项目任务书及相关附件(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经税务认定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查新报告、项目相关专利授权证书或专利受理通知书等)。各专项计划项目所需申报材料请参阅附件2。纸质材料一律以A4纸张打印,左侧装订,附件材料附后,一式二份,并按要求签章齐备。
  4、申报材料受理中心:区科技金融服务中心科技项目受理窗口
  地址:常州市新北区珠江路128号(管委会大楼南侧100米,衡山路与珠江路交叉口,区行政服务中心3楼)
  联系人:吴皓颖85178258
  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严格按照本通知要求,结合各单位实际,抓紧时间做好申报项目选择、材料准备和项目申报工作。同时,请企业积极申报两类企业资质:1、点击此处:高新技术企业,2、点击此处:民营科技型企业。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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