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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园区管理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为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成本,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提升,经研究决定,开展市科技成果转化及产业化计划项目(科技金融专项)申报工作,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贷款贴息支持对象为2010年1月1日以后注册、上年度销售收入不超过8000万元、在省级以上科技园区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中注册的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须用于实施符合产业方向的科技项目。
二、本次贴息对获得100万元以内银行贷款,给予贷款利息全额补贴,对获得500万元以内的银行贷款,给予不超过贷款利息额50% 上一篇: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度区工业重点项目和总投资1000万元以上工业项目的通知 下一篇:2014年引进外国专家项目(引智项目)申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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