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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关于印发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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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9-22 来源:江苏省科技厅网站 苏政发〔2013〕110号
省政府关于印发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3-2015年)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2013-201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6日
创新型省份建设推进计划
(2013-2015年)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大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按照《科技部关于同意江苏创新型省份建设试点方案的函》(国科函政〔2013〕64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推进计划。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把握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以科技创新工程为抓手,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核心战略和科教与人才强省基础战略,以国际视野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改革创新,促进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着力在构建创新体系、支撑产业转型、打造企业集群、优化政策环境方面取得更大突破,进一步确立科技创新在发展全局中的核心位置,进一步营造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的动力和活力,率先走出一条具有江苏特色的创新型省份建设路子,使科技创新更好地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更好地服务于“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更好地造福全省人民,并努力为创新型国家建设探索路径、积累经验。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科技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区域创新体系愈益完善,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2.5%以上,每万名劳动力研发人员数超过80人年,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8件,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0%;经济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明显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10%,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40%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达1万家;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社会公益领域科技创新加快推进,居民科学素质达标率超过7%,现代教育发展水平达85%,信息化发展水平达83%,环境质量达省定小康标准,人均预期寿命达77岁;基本建成创新型省份,主要指标达到创新型国家和地区水平。
三、重点任务
(一)打造创新型企业集群。
1.实施科技企业培育“百千万工程”。研究制定专门措施,支持行业骨干企业整合全球创新资源实现创新发展,培育10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实施科技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加大对处于上市关键期企业的扶持力度,开辟绿色通道,推动1000家科技型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并加快上市。开展高新技术后备企业(省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实行省市联动,强化地方责任,完善工作机制,培育1万家高新技术企业。(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财政厅、国税局、地税局,江苏证监局,各市人民政府)
2.促进科技小微企业创新发展。优化科技小微企业融资环境,扩大省级天使投资引导资金规模,推动各市普遍建立种子资金或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逐步扩大省科技成果转化风险补偿专项资金规模,建立科技小微企业数据库,引导各地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激励银行增加对科技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量。加大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对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调动企业创新积极性。启动中小企业创新工程,实施科技小巨人培育计划,着力培育“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推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建立目标考核机制,提升专业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县(市、区)和各类开发区实现全覆盖。到2015年,建设400家面向中小企业的省级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新增孵化科技企业1万家以上,科技小巨人企业达2000家。(责任单位:省科技厅、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市人民政府)
3.支持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按照“两推进、双提升”的要求,完善政策措施,支持骨干企业建设省级以上工程中心、技术中心、企业重点实验室等研发平台,加快建设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等人才工作载体。强化企业研发机构运行绩效评估和补助奖励,鼓励企业普遍设立研发准备金,引导企业建立研发管理标准体系,提升企业研发机构发展水平和支撑企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到2015年,力争大中型工业企业和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建有研发机构。(责任单位: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财政厅、交通运输厅,各市人民政府)
4.深化产学研合作。进一步加强与国内知名高校院所的合作,推进合作载体建设,建立一批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组织攻克一批重大关键技术。强化省产学研联合创新资金目标导向,支持企业主动介入高校院所早期研发,建立健全产学研合作长效机制。加强企业与高校院所人才互动交流,扩大高校“产业教授”规模,与中科院等单位联合设立“企业创新岗”。鼓励高校院所建立科技人员定期为企业开展科技咨询服务的机制,加快建设企业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大学生实训基地和重点产业专项公共实训基地等载体。到2015年,“校企联盟”超过1万个,年实施产学研合作项目1.5万项,服务企业的科技人员超过10万人。(责任单位:省科技厅、教育厅、财政厅、人才办、经济和信息化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各市人民政府)
5.提升企业创新管理水平。深入实施万企升级行动计划,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鼓励支持企业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实施品牌化发展战略,探索绿色生产方式,创新商业模式和运营管理机制,实现创新能力、技术装备层次、经营管理水平和规模效益提档升级。到2015年,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企业占比超过60%,开展电子商务活动企业占比超过60%。(责任单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各市人民政府)
(二)促进产业转型升级。
6.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挥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引导资金激励作用,加快形成50条技术含量高、特色鲜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链,着力培育新能源、新材料、新一代信息技术和软件、高端装备制造等4个万亿级产业。依托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和重大计划,建立以省辖市为责任主体的协同推进机制,重点加强环保装备与服务、智能电网、海工装备、碳纤维、物联网、光伏系统、智能机器人、半导体照明等创新型产业集群建设,努力培育若干世界级产业。加大省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项目组织力度,集中力量推进300项重大产业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引导各地从实际出发,凝练产业方向,形成错位发展、合理有序的产业格局。“十二五”期间,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委、科技厅,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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