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印发贯彻落实省政府
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意见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3〕171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意见实施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3年9月26日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
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意见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的意见》(苏政发〔2013〕1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分工,加大力度,推进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高城镇化质量为关键,以造福人民群众为目的,以推进制度创新为保障,扎实推进城镇化,促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做到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与信息化统筹提升、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协调互补、城市建设与新农村建设齐头并进。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把群众受益、人民满意作为推进城镇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加快改善生产生活生态条件,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城镇化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群众。
——坚持规划引导。坚持以规划为龙头统筹城乡空间布局、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促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产业向农村拓展、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着力破解城乡二元结构,形成以城带乡、以乡促城、城乡互促共进的发展新格局。
——坚持集约建设。按照低碳生态的要求积极转变发展模式,集约利用资源能源,持续改善人居环境,努力实现由粗放增长向集约发展、资源依赖向创新驱动转变。
——坚持改革创新。从实际出发,以改革突破体制障碍,以创新破解发展难题,努力形成有利于全面提升城镇化水平的体制机制和政策环境,充分激发城镇化发展的动力活力。
——坚持因地制宜。统筹考虑发展区位、发展阶段、发展优势等,分类指导各地建设与区域功能定位相适应的空间布局、产业体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网络,因地制宜科学选择具体发展方式、目标和策略,不断提高整体发展水平。
二、发展目标
到2015年年底,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竞争力有序提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全面提高,城乡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节约型城乡建设取得新进展,支撑城镇化发展的体制机制逐步完善。全省逐步形成以城市带、城镇轴为骨干、特大城市和大城市为支撑、开敞型区域为基础、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各类村庄分布合理的城乡空间格局,形成结构完善、级配合理、配置均衡、覆盖全面的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形成水平现代、功能互补、各具特色的城乡空间风貌,形成舒适便利、环境优美、生态宜居的城乡人居环境。
三、主要任务
(一)发挥规划引领作用,提升城市群和中心城市竞争力。
1.构建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城镇体系。加快实施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完成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城镇体系规划编制,组织编制苏南丘陵地区城镇体系规划,继续推进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
2.提升中心城市综合功能。调整优化区域中心城市产业结构,提高城市能级。加快开发区转型升级,有序推进产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