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除纳入国家税务总局定点联系企业及重点税源户范围的纳税人仍维持按月报送外,纳入各地重点(行业)税源管理分局管理的纳税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的企业纳税人,统一改按季报送;其他纳税人,全部改按年报送。2、简并汇算清缴企业第四季度的财务报表报送,由企业办理汇算清缴时的年报替代。3、实行网上申报的纳税人,不再报送纸质财务报表。 简化调整后,实行按月报送的期限为月度终了后15日内;按季报送的期限为季度终了后15日内;按年报送的期限同年度汇算清缴规定的期限(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分别为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和3个月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