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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向境内居民企业转让其专有技术的所有权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外国企业向境内居民企业转让其专有技术的所有权,取得的收入是否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发布时间:2014年03月19日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七条第(三)款的规定,所称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按照以下原则确定:转让财产所得,不动产转让所得按照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动产转让所得按照转让动产的企业或者机构、场所所在地确定,权益性投资资产转让所得按照被投资企业所在地确定。此外国企业的所在地在境外,因此,其转让专有技术所有权取得的收入,属于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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