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经信科技〔2014〕261号
各省辖市经信委,有关县(市)经信委(局),省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推广应用的意见》(苏政发〔2012〕96号),进一步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加快新技术新产品开发与推广应用,提升工业产品质量水平,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我委组织编制了《2014年江苏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列入计划的项目总数为1370个,其中:创新能力建设项目190个,重点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推广项目1139个,品牌产品质量攻关项目41个。现将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服务协调。各地经信部门要做好服务工作,加强与国土、财政、税务、海关、金融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跟踪重点产业领域尤其是新兴产业领域项目的开发,努力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二、落实优惠政策。经筛选列入本计划的重点项目,省有关专项将予以支持:可优先办理省级新技术新产品鉴定,可优先参加省重点推广应用的新技术新产品目录评选,可优先参加省重大质量攻关项目招标,可优先安排企业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可优先推荐给财政、税务及金融部门,享受有关财政及税收优惠政策。
三、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以新产品新技术研发和推广项目为重点,定期开展统计分析,及时掌握项目实施进展情况。项目实施企业要进一步细化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资金、人员和必要的设施条件,争取项目早日完成。
附件: 2014年省重点技术创新项目计划表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4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