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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组织实施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

 

关于联合组织实施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8日】 【来源: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联合组织实施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的通知 

 
工信部联节〔2014〕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节能环保产业的意见》(国发〔2013〕30号),加快实施汞削减、铅削减和高毒农药替代清洁生产重点工程,从源头减少汞、铅和高毒农药等高风险污染物产生和排放,降低对人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的影响,我们组织编制了《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2014年4月25日         
   
  (联系电话:010-68205339)
  
  附件:高风险污染物削减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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