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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审批?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审批?

  发布时间:2014年04月29日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第二条的规定,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核批准,但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六、小型微利企业2014年及以后年度申报纳税适用本公告,以前规定与本公告不一致的,按本公告规定执行。
    因此,2014年度起符合规定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按照规定自行享受小型微利优惠政策,无需税务机关审批,但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应同时将企业从业人员、资产总额情况报税务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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