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政办发〔2014〕34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技能人才队伍
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充分发挥技能人才在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中的重要支撑作用,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资委关于加强企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2〕34号)和《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的通知》(中组发〔2011〕11号)要求,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加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提高企业竞争力为根本目标,着眼于大力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壮大现代服务业和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中心任务,坚持“提升能力、以用为本、高端引领、整体推动”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企业主体作用和职业院校基础作用,着力完善以培养、评价、使用、激励为重点环节的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高素质技能人才队伍,为推进“两个率先”提供有力的技能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一)建成一支适应产业转型升级要求的技能人才队伍。紧紧围绕我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发展目标,加快培养造就一支门类齐全、技艺精湛、素质优良的技能人才队伍。到2020年,全省技能人才总量达到875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达到280万人,每万名劳动者中高技能人才数达到600人,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比例达32%。
(二)健全企业行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的技能人才培养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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