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商务厅关于印发《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
建设规范(试行)》等的通知
各市商务局,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商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养老服务业项目管理工作,现将《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规范》、《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和《养老护理员培训纲要》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按照规范要求,加强对项目承担单位的指导督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请各市于2014年11月底前组织对相关项目进行验收,并于12月30日前报送项目工作总结。
关于机构养老服务建设等项目,对照申报材料中确定的任务目标进行检查验收。关于养老护理员培训补助额,暂按家政服务工程补助标准执行。
附件:1、养老服务信息化平台建设规范(试行)
2、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规范(试行)
3、养老护理员培训纲要
4、江苏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3年中央财政促进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江苏省商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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