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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房装修后又买此房,剩余未摊销部分的装修费是否可以在购买当年在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

 

企业承租房产并进行装修,将装修费用计入长期待摊费用分期摊销。企业在租赁中途把房产买下来,剩余未摊销部分的装修费是否可以在购买当年在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

  发布时间:2014年05月21日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但企业在租赁中途购买了房产,因此,剩余未摊销部分的装修费可以在购买当年的企业所得税前一次性扣除。相当于提前中止了租赁合同,长期待摊费用应在终止时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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