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14年 第36号
依据《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及《废旧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公告管理暂行办法》,经企业申报、主管部门初审、专家复审及网上公示等程序,并征得环境保护部同意,现将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 附件:符合《轮胎翻新行业准入条件》、《废轮胎综合利用行业准入条件》企业名单(第一批)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