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稿时间:2014-06-17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首届江苏文化创意设计大赛” — 建筑及环境艺术设计专项竞赛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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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辖市建设局(委)、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建设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4〕10号)的文件精神,及全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部署,为进一步推进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提升全省的创意设计水平,营造创意创新氛围,省委宣传部、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科技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共同主办首届江苏文化创意设计大赛。根据大赛组委会的工作安排,我厅负责“建筑及环境艺术设计专项竞赛”的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题目 以“寻找城市记忆、创新历史空间”为竞赛主题,“历史空间的当代创新利用”为竞赛题目,选取江苏省境内各个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地段、历史街区、历史街巷、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具有历史记忆的空间为研究对象,开展本次竞赛。 竞赛题目具体要求见附件1:竞赛任务书。 二、竞赛目的 进一步提升建设领域创意设计水平,营造创意创新氛围,繁荣设计创作,推动江苏文化创意产业发展。 三、竞赛组织 1、成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竞赛活动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由厅领导、中国科学院院士、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担任,委员由相关处室(单位)负责人及业内知名专家担任。其主要职责是:领导和组织评选工作,审定评选办法,确定评选委员会成员,审定评选结果等。 2、设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竞赛活动工作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厅相关处室(单位)工作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在厅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具体组织竞赛活动的开展。 3、设立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竞赛活动专家评选委员会。专家评选委员会由业内知名专家组成,负责方案的技术评选及优秀方案的推荐工作。 4、本次竞赛方案的评选采用专家评审与公众投票相结合的形式。经专家初评后,确定入围作品将在大赛官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公众参与投票,厅竞赛工作委员会根据专家评审及公众投票情况进行终评,并公布最终获奖作品名单。 四、参赛对象 1、江苏省设计大师、省优秀青年建筑师、相关高校的在校学生、从事规划及设计工作的相关人员。 2、省内具有甲级建筑工程设计、城市规划设计、风景园林设计资质的单位,每家单位报送方案不少于1个。鼓励具有乙级设计资质的单位参加。 3、本次竞赛分为学生组和职业组,其中全日制在校本科生、研究生和博士生均属学生组,在职研究生、博士生及其他规划、设计人员属职业组。 4、欢迎省外设计单位及个人参加本次专项竞赛。 五、申报程序 (一)学生组: 通过大赛官网(www.zgwcsj.com)进行申报,参赛作品要求和提交方式详见大赛官网; (二)职业组: 通过大赛官网进行注册后,于我厅材料受理窗口提交申报资料,申报资料要求如下: 作品申报资料包括:申报表、申报成果(A0展板)、光盘。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表可登陆大赛官网或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网站(http://www.jscin.gov.cn)(首页→科研节能→勘察设计→技术进步)下载。申报表按A4纸标准规格填写并打印,申报表一式4份(其中1份与设计成果同时提交,1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留存,1份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留存,1份申报单位或个人留存)。 2、申报成果应能全面反映参赛作品的设计状况,提交成果以设计任务书要求为准。 3、光盘内容包括A0图版电子稿(jpg格式)、设计说明电子稿(word格式)、申报表(word及pdf格式)。 4、为保证设计竞赛活动的公正性,各参赛单位(或个人)的名称仅在图板背面右下角标注,并用不透明纸密封。 六、评选奖项、奖次设置和获奖成果 (一)职业组优秀方案奖 优秀方案奖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方案授予省城乡建设系统优秀设计奖,由我厅颁发奖状和证书。 (二)学生组优秀方案奖 1、等级奖10名:设一等奖1名、奖金1万元,二等奖3名、奖金5千元,三等奖6名、奖金2千元。 2、优秀奖10名,奖金1千元。 (三)紫金设计奖 设金奖1名、奖金6万元,银奖2名、奖金3万元,铜奖5名、奖金1万元,优秀奖10名、奖金1千元,颁发证书。 职业组获奖作品、学生组等级奖获奖作品(10项)共同参加组委会奖资金设计奖评选。 (四)获奖成果应用 1、获奖方案将由我厅择优汇编出版,设计人拥有参赛作品的署名权。 2、部分获奖方案于10月进行展览。参加展览的作品应根据展览要求排版提交,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竞赛活动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竞赛先进行学生组作品评选,推荐获奖的学生组作品与职业组获奖作品共同参加大赛组委会及省城乡建设系统奖项评选,推荐获奖的参赛作品经专家评审和公众投票后,最终公布获奖作品名单。 (一)学生组及省外参赛作品 学生组及省外参赛作品直接通过大赛官网进行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 (二)省内职业组参赛作品 竞赛采取市级推荐申报和省级评选方式,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应组织本地区设计单位和技术人员,积极开展优秀设计方案的申报工作。 1、各参赛者须于8月26日前将竞赛方案报送至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省辖市建设局(委)。 2、各省辖市建设局(委)对上报方案进行初步筛选,单位和个人的密封标注不得启封。申报材料须于2014年8月31日前,统一报送至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厅材料受理窗口设在省勘察设计协会。 3、部、省属设计单位的设计方案可向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接申报。 省级评选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实施,省勘察设计协会协助承担评选具体工作。 八、其他 参赛设计方案出现下列情况,不予参加评选: (一)参赛设计方案未按规定密封。 (二)评选委员会判定所提交的参赛方案大部分不符合设计方案竞赛之要求。 (三)文件和图面模糊难以辨认、内容不全。 (四)经评选委员会鉴定属明显抄袭。 (五)参赛设计方案逾期送达。 所有送达的参赛作品及相关资料将不予退还。 联系人:省勘察设计协会,倪梅仙,025—51868129,51868132(传真)。地址: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辅楼二楼,邮编:210036。 附件: 1、竞赛任务书 2、方案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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