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会〔2014〕42号
各省辖市财政局、省国资委、省有关主管部门:
根据《江苏省会计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苏财会〔2011〕48号)和《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方案》(苏财会〔2014〕35号)的要求,我厅将启动2014年江苏省会计领军人才培训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范围
江苏省内行政事业单位、规模以上企业等。
(二)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会计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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