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与省发展改革委共同印发了《关于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苏人社发〔2014〕150号 ),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11月1日、2日两天,具体详见:
关于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各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4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函〔2013〕54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4〕24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2014年度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各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分工
(一)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工作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负责,具体考务工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负责,教材征订与培训工作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处负责。
(二)考试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由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共同负责。有关报名的具体组织实施由各市人事考试中心负责。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报名资格的终审。
二、工作计划与考区设置
考试时间定于11月1日、2日两天。
考点设置视各地报名情况另行确定,考试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科目设置、题型及管理模式
考试共设《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招标采购专业实务》和《招标采购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招标采购法律法规与政策》、《项目管理与招标采购》2科试题均为客观题,在普通答题卡上作答;《招标采购专业实务》(主客观题混合卷)、《招标采购案例分析》(主观题)2科试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报考人员应考时,可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上应备有草稿纸供考生索取,考后收回。
由于2014年度是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的最后一年,因此,参加考试的人员,今年如果未能在2013年、2014年两个连续考试年度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取得证书,其2014年所取得的合格科目成绩将不再滚动到下一考试年度。
四、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及港澳居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招标师职业水平考试:
1.取得经济学、工学、法学或管理学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