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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业部关于开展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201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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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2014年度资助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发布单位:国家农业部 时间:201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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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牧、农村经济)厅(局、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村实用人才和农业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精神,积极推进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激励扎根农村基层、在农业科教兴村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带头人,根据《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资助项目评审办法》,现就2014年度项目资助人选推荐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人选条件 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应为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在“三农”事业中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并具备下列条件的村支书、村主任、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带头人和大学生村官: (一)带头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农业科教兴村,努力实现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带头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 (三)带头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 (四)带头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五)带头培训农村实用人才,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提高务农农民素质。 2014年仍优先资助村支书和大学生村官。 二、组织推荐 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会商相关部门推荐本地区候选人。推荐单位应成立相应的推荐评审委员会遴选产生推荐人选。 三、推荐名额 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则上推荐1-2名候选人。推荐人选超过1名的,推荐单位须进行排序。 四、其他事项 (一)推荐材料须经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请按要求填写《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资助项目推荐书》(附件2)并附候选人事迹材料(3000字以内通讯题材),用A4纸打印装订,由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以正式文件(请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报送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一式2份(材料不齐全者将不予受理),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推荐人选截止日期为2014年7月31日,以当地邮戳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资金管理部 联系人:尉兰英蔡琳 联系电话:010-59194698 59194457 传真:010-59194458 电子邮箱:casef4458@163.com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20号楼334室 邮编:100125 附件:1.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资助项目评审办法 2.百名农业科教兴村杰出带头人资助项目推荐书 农业部办公厅 2014年6月28日 下载文件: 农办人〔2014〕71号 .ceb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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