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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延迟交付电费而交纳迟滞金,其“临时用电超期违约金”发票可否税前扣除?

 

企业因延迟交付电费被电力公司征收了0.2%的滞纳金,取得开具内容为“临时用电超期违约金”的发票。这笔违约金是否可以税前扣除?

  发布时间:2014年08月11日 字 体:【大 中 小】

  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63号)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企业延迟付电费支付的违约金可以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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