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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社会环境检测机构:
根据《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考核与管理细则(试行)》有关要求,省环保宣教中心将于9月下旬组织开展第二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考核,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申请条件
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考核申请需由技术人员所在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统一提出,不接受个人申请,每个单位一年内只能申请一次。
申报现场操作考核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参加过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培训且基础理论考试合格者。
(二)参加过2013年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管试点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并隶属于9家试点单位的技术人员。
(三)3年内(按自然年计算)参加过江苏省环境监测中心组织的上岗证理论考试且成绩合格者。
(四)50周岁以上,长期从事环境监测相关工作,并具有环境保护高级技术职称者。
(五)3年内(按自然年计算)取得江苏省监测系统(包括市级)或国家级上岗证的人员,如增加考核项目,可直接申报操作考核。
二、考核申请时间
9月19日前
三、考核内容
现场操作考核主要包括技能考核和样品分析考核两部分内容。
(一)技能考核:采取实际操作、查看报告和现场提问等方式进行。
(二)样品分析考核:是指对标准样品或实际样品的测定。对具备有证标准物质的样品(盲样)的项目,原则上进行盲样的测试;没有有证标准物质的项目,采取留样复测、实际样品测定等方式进行。样品分析后需提交分析检测报告。
(三)考核形式:确定技能和样品分析考核项目时采用抽考形式,抽考项目的数量一般不少于总体申请项目的30%。
四、考核申请程序
(一)申请单位于9月19日前向省环保宣教中心提交《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考核申请表》(见附件1)。电子版Excel文件请发送至邮箱542687301@qq.com,纸质文件请盖章后请邮寄至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环科实验楼北楼1010室教育培训科。
(二)申请单位应在实施现场操作考核前先行完成对本机构技术人员申报项目的自认定考核,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
(三)对申请单位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省环保宣教中心将根据工作安排,通知符合考核要求的申请单位现场操作考核时间及地点。
附件1.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现场操作考核申请表
2.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自认定考核内容
(联系人:王青颖,联系电话025-58527318)
201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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