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发〔2014〕18号
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为深化开放型经济体制改革,加快企业国际化、城市国际化、人才国际化步伐,构建江苏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深化改革与扩大开放互动并进,积极融入国家扩大开放战略布局,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转型,转变政府职能,健全服务体系,提升投资贸易便利化水平,营造法治化国际化市场环境,促进国际国内要素有序自由流动、市场深度融合、资源高效配置,加快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体系。 2.主要目标 围绕推进企业国际化、城市国际化、人才国际化,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使之与国际规则相接轨、与市场决定资源配置要求相匹配、与发展阶段变化相适应,着力培育参与和引领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确保我省开放型经济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3.基本原则 坚持问题导向。通过问题倒逼改革,通过不断解决问题深化改革。把基层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改革的着力点,正视问题、找准问题、解决问题,有的放矢、精准发力,着力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坚持务求实效。新启动的改革举措或改革试点,目标要有明确量化要求,任务要明确时间进度,举措要能落到实处,确保可操作、能落地。已经推出的改革举措,要加强跟踪了解,及时总结经验,巩固和发展改革成果。 坚持协同配合。各地各部门要互相支持、加强配合,使各项改革措施协同耦合,提高改革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同性。各项改革举措要相互促进、良性互动,整体推进,重点突破,形成推进改革开放的强大合力。 坚持先行先试。继续发扬敢为人先的精神,大胆实践探索,创新体制机制。对符合国际惯例和通行规则、符合我国改革发展方向、有利于扩大开放、需要试点探索的争取先行先试,率先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格局。 二、积极融入国家扩大开放战略布局 4.主动对接上海自贸区建设。学习借鉴上海自贸区改革的理念,按照“三步走”的战略部署,在创新体制机制上下功夫,示范引领,以点带面,整体统筹推进。支持苏州、连云港、无锡等地先行复制,率先推广,构筑更高的对外开放新平台,以制度创新赢得开放新优势,打造开放型经济“升级版”和推动制造业转型升级,为全省乃至全国进一步深化改革积累新经验。重点推进四项举措,即试行以“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为特征的投资管理制度改革,以海关特殊监管区“一线放开、二线管住”为特点的贸易管理制度改革,以人民币跨境业务开展为标志的金融制度改革,以企业征信体系建设为主要抓手的综合监管制度改革。 5.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建设。发挥我省江海交汇的区位优势,加强沿江港口资源整合,完善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扩大沿江沿海对外开放。南京发挥国家综合交通枢纽、国际江海转运大港、长江航运物流中心、承东启西发展平台功能叠加优势,推动南京港、南京综保区、禄口国际机场、南京铁路功能一体化,发展陆空联运,构建以跨境贸易电子商务为代表的长江流域开放型经济物流中心。苏州强化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要组成部分和集装箱干线港的功能,建设布局合理、设施先进、功能完善、安全环保的现代化综合性港口。争取南京港、太仓港、连云港港成为“启运港退税政策”扩大试点港口。 6.加快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加强江苏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开展交流合作,充分释放东陇海经济带发展潜能,进一步放大沿海开发综合效应。连云港发挥“一带一路”海陆交汇点的独特优势,扎实推进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着力打造东西双向开放门户和国际战略通道支点,进一步完善港口功能,充分发挥中哈连云港物流基地作用,拓展与中亚国家在铁路运输、物流仓储等方面的深度合作,办好中国(连云港)“丝绸之路”国际物流博览会,加快推进东海全国首个农业国际合作示范基地建设,积极支持连云港申报综合保税区。徐州作为新亚欧大陆桥东端重要城市,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加快都市圈和商圈功能提升,增强自身辐射功能,建设区域性产业、交通、商贸、物流中心,推动陆桥经济发展。争取开通苏新欧、连亚欧国际班列。 7.全力打造开放开发战略平台。紧紧抓住用好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江苏沿海开发等重大战略机遇,以苏州工业园区和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为主要载体,打造中新合作、两岸合作升级版。苏州工业园区加快以现代服务业和科技创新为引领推动转型升级,推进开放创新综合改革试验,在深化改革上谋求新突破。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大力开展制度创新、产业创新、融合创新,打造投资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两岸特色鲜明的改革开放战略平台。全面落实苏州工业园区、昆山深化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跨境人民币创新业务试点,带动全省金融业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切实用好我省国际合作园区、国家级开发区、海关特殊监管区等改革开放载体和平台,叠加创新功能,形成更多制度性成果,打造具有江苏特色的改革品牌。 三、拓宽对外开放新领域 8.扩大开放金融、教育、文化、医疗、旅游等服务业领域。鼓励外资设立或参股省内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和金融租赁、消费金融、商业保理、互联网金融组织以及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市场主体。支持无锡建立海峡两岸金融和科技合作试验区。支持省内金融机构谋划海外布局,实现国际化发展。支持省内企业境外上市,发行债券,进一步拓展海外融资渠道。积极引进优质教育资源开展中外合作办学,地方政府给予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在教育用地等方面享受优惠政策。支持南京、苏州、无锡、常州、镇江、扬州等地吸引外商投资文化创意、动漫游戏、数字产业、文化会展、出版发行和印刷产业,允许外商以合资、合作的方式设立和经营演出场所、电影院、演出经纪机构,合作开展广播电视节目、电影制作业务和音像制品分销业务。吸引各类外资在江苏举办独资医疗机构,鼓励外资优先投向优质医疗资源稀缺的区域以及特需医疗服务短缺的领域,支持外资医疗机构在用地、用电、用水、职称评定以及医保等方面享有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和政策。加快旅游业开放步伐,支持外商投资兴办旅行社。支持无锡加快马山国际旅游岛建设。 9.有序放开养老、商贸流通、电子商务等服务业领域。鼓励支持国外、境外企业和个人在我省设立外资养老服务机构,在税收优惠、财政支持等方面与内资养老服务机构享有同等待遇,重点支持盱眙、太仓、溧阳等已有一定基础的城市探索养老服务产业发展新模式。坚持内外资并重和一视同仁的原则,争取在南京、苏州、无锡等地放开网上销售外资准入限制,在徐州、盐城等地探索放开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商贸流通领域的外资准入限制。结合南京、苏州、无锡等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试点城市建设,加快国际快递业务开放。争取昆山海峡两岸产业合作试验区内,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中的经营类电子商务业务台资股比放宽到 55%。 10.构建进口交易平台。增强重点口岸的进口功能,扩大张家港港、太仓港、连云港港、镇江港、泰州港、南通港等在能源、化工、纺织原料、矿产品、林产品、农产品、食品、水晶等领域的进口集聚优势,发展一批服务全省、辐射周边的进口集散地以及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和分拨、物流中心,建设一批省级进口交易中心,打造一批集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于一体,有形市场和电子商务平台相结合的进口交易平台。支持苏州工业园区国家级进口创新示范区推进展示交易、仓储分拨、物流配送和检测平台建设。加快发展张家港汽车整车进口口岸,建设汽车物流园,开展保税展示业务。支持启东、海门海产品国际贸易平台建设。 四、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 11.进一步简政放权。按照能放尽放的原则,除《江苏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4年本)》及其他规定必须由国家、省核准的项目外,其余实行核准制的外商投资项目管理权限一律下放至市、县(市);实行备案制的外商投资项目一律实行属地化管理;下放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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