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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年09月29日】
各辖市(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知识产权局、科学技术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等单位《关于开展江苏省第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活动的通知》(苏知发【2014】115号),结合我市实际,就申报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评选方式及推荐名额 本届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活动设杰出专利发明人奖10个,优秀专利发明人奖10个,评选采用专家评审与公众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根据省通知要求,我市推荐申报名额为8人(除高等院校,高校人员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推荐)。 二、申报条件 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居民、按照人才引进等政策来常州创新创业的人才(其主要专利在本市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具备评选条件者,均可申报参加评选。具体应具备下列申报条件: 1.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 2.具备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和水平,勤于创新创业,截至申报日已连续在本省从事发明创造活动不少于2年; 3.作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主要发明成果为已授权的有效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数量不少于10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或国外专利不少于2件; 4.专利成果通过实施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所做出的职务或者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属关系清楚,无法律纠纷; 6.已当选过江苏省十大杰出或十大优秀专利发明人的,不再参加本届评选。 三、申报及推荐程序 (一)申报和受理 符合评选条件的专利发明人可自行申报,也可由专利发明人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1.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1)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申报书(见附件1); (2)申报人作为主要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的专利台账(主要包括专利号、专利名称、专利权人、发明人)及对应的一个月内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可在南京专利代办处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由于制作需要1-2周的时间,请发明人提前办理,提交时间可以延迟一些,最迟10月29日前寄至常州市知识产权局协调处。 (3)已经实施的专利技术内容简介,及其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4)申报人及其作为主要发明人的专利获得省辖市以上奖励、荣誉等证明材料; (5)发明人主要事迹简介(具体要求见附件2)。 2.申报人或申报单位,应向所在辖市(区)知识产权局索取密码,登陆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jsip.gov.cn)点击“便民服务”栏的“江苏省第六届十大杰出专利发明人评选系统”,填写好申报材料后,在线打印纸件与上述其它申报材料一式一份一并由辖市(区)知识产权局汇总后于统一报常州市知识产权局协调处。申报截止日期为10月17日。 (二)初评及推荐 常州市知识产权局会同市科技局等有关单位组织初评工作,对所受理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排序、汇总后,确定上报名单,并上报省知识产权局指定的受理中心。 审核内容:申报材料电子件与纸件是否一致,申报资料及附件是否准确完备,个人资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备参评资格,专利是否有效,专利名称与专利号是否相符,财务报表资料是否真实(经济效益表必须加盖专利实施单位财务章),获奖证明材料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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