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政发〔2014〕103号

省政府关于推进智慧江苏建设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信息化是覆盖现代化全局的战略举措,智慧化是信息化发展的高级阶段。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抓住和用好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在互联网经济发展大潮中赢得主动、取得更大突破,大幅提升全省信息化发展水平,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从根本上推动江苏经济社会转型升级,现就推进智慧江苏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原则。
——改革创新,转型升级。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充分利用信息化条件下高效配置物质、信息和智力资源的有效途径,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大力促进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制度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大力发展新产业、新业态、新技术、新模式,通过信息化引领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转型升级,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产用互动,集聚发展。推动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集约集聚发展,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领域的深化应用、共享应用和融合应用,推动制造业企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企业、信息内容服务企业和行业用户深化合作、协同创新,加快培育领军企业,形成一批具有自主产权、自主品牌的智能产品和智慧服务。
——以人为本,惠民优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智慧江苏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需求为牵引,推进以人为核心的信息化、智慧化,切实解决居民群众、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方最关心最现实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应用智慧手段提供多样化服务,有效提升居民幸福感受,使全省城乡居民共享智慧化建设成果。
——安全可控,统筹推进。坚持智慧江苏建设和网络安全保障“一体之两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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