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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社局,市各部委办局、直属单位人事处: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的通知》,今年将继续开展江苏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的选拔工作。根据常州市委《关于选拔常州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的意见》的通知(常委发〔1998〕23号)精神,同时开展市中青年专业技术拔尖人才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选拔工作
(一)选拔范围
不受单位性质、隶属关系、个人身份限制,包括在我市境内国有、民营或其它所有制形式企事业单位中为江苏做出突出贡献的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包括社会中介组织从业人员及自由职业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人员不在选拔范围之内。
(二)选拔条件
在符合苏政发〔1999〕71号文规定的基本政治条件前提下,坚持“重实绩、重成果、重贡献”的原则,注重选拔一线创新创业人才。推荐人选一般应当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专业技术职务未达高级而实绩突出者可破格申报,年龄在55周岁(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具体按以下有关业务条件选拔:
1.自然科学研究方面有创造性,达到国内领先或先进水平的;
2.技术上有重大发明创造或重大技术创新,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的;
3.社会科学研究方面有创见性的;
4.完成国家或省重点工程、重大科技攻关或者在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以及在消化引进高科技产品、技术项目中,创造性地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其技术水平处于国内先进或省内领先地位,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5.组织实施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和中试生产,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和产学研紧密结合,促进我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等方面业绩突出,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6.长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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