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政发〔2014〕111号
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建筑产业是产业链长、带动力强、贡献度高的国民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和富民安民基础产业。近年来,我省建筑产业持续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位居全国前列,但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还不高,存在建设周期较长、资源能源消耗较高及生产效率、科技含量、标准化程度偏低等问题。我省作为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试点省份,加快推进以“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成品化装修、信息化管理”为特征的建筑产业现代化,有利于提高劳动生产率、降低资源能源消耗、提升建筑品质和改善人居环境质量,有利于促进建筑产业绿色发展、实现建筑大省向建筑强省转变,对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助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都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要求,以发展绿色建筑为方向,以住宅产业现代化为重点,以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为动力,以新型建筑工业化生产方式为手段,着力调整建筑产业结构,综合运用各项政策措施,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推动建筑产业转型升级,为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强化政府规划、协调、引导职能。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完善市场机制,充分发挥开发、设计、生产、施工、材料、科研等企业在建筑产业现代化中的主体作用。
2.因地制宜,分类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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