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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索 引 号: 000014672/2014-01370 分类:  环境管理业务信息\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发布机关:   环境保护部 生成日期:  2014年12月31日
名  称: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文  号:   环发[2014]197号 主 题 词: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14]197号


关于印发《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计划单列市环境保护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规范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新增污染物排放量,我部组织制定了《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

  环境保护部

  2014年12月30日

  抄送:国资委,环境保护部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2014年12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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