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依据: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省推进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30号)
职责分工:
省科技厅对企业重点实验室、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院士工作站的认定和管理,
省经信委对企业技术中心的认定和管理,
省发改委对企业工程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的认定和管理,
省教育厅对企业研究生工作站的认定和管理,
省人社厅对管理博士后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的认定和管理,
省人才办落实“双创计划”和 “博士计划”,将相关人才推向企业研发机构,
省商务厅对外资企业研发机构的建设和管理,
省财政厅对企业研发机构建设和管理工作的经费支持,
省统计局对企业研发机构相关数据的统计和对企业研发机构统计工作的管理,
省地税局落实高企认定及加计扣除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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