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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苏省财政厅
文件
 
苏知发〔2015〕32号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推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知识产权创造与运用(企业战略推进计划)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1号)的有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分类
(一)重点项目
对具备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基本能力的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打造具有国内乃至国际影响力的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实施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示范任务。
(二)一般项目
对有一定知识产权基础的企业进行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基本能力培育,打造能够运用知识产权战略提升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实施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基本任务。
二、支持重点
(一)重点项目
1.近2年入围中国500强、中国民营500强的工业企业或科技型企业;
2.已在国内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工业企业或科技型企业;
3.关键技术涉及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前沿技术的企业;
4.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
5.2011年度及以前承担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
划项目且已通过验收的企业;
6.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区域内的龙头企业。
(二)一般项目
1.以知识产权促进转型升级的企业;
2.江苏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中的龙头企业;
3.拟培育上市的工业企业或科技型企业;
4.高新技术企业或拟培育的高新技术企业;
5.经过市级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培育的企业;
6.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战略性新兴产业知识产权集群管理试点区域内的企业。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为江苏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同时应满足以下几个方面条件:
(一)重点项目
1.行业龙头企业;
2.企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市场占有率较高,经济、社会效益好,2014年度企业总利润不低于2000万元;
3.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好,知识产权竞争能力较强,拥有专利数量不少于100件,或拥有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20件,或拥有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件和拥有PCT申请不少于2件;
4.企业决策者具有较强知识产权战略意识,对知识产权价值认知度较高,能够主动将知识产权融入企业生产、经营等发展中。
(二)一般项目
1.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合格单位(2015年2月28日前公布);
2.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3.知识产权创造能力较强,拥有专利数量不少于50件,或拥有发明专利数量不少于10件;
4.知识产权转化运用能力较强,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占主导地位,经济效益较高,2014年度企业总利润不低于200万元;
5.企业决策者对知识产权制度特点较为了解,能够为本计划项目的实施提供必要的经费、人员和物质保障。
四、组织方式
(一)项目申报工作由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会同当地财政局组织,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级申报,由省辖市知识产权局汇总后上报省知识产权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知识产权局会同当地财政局组织本地区一般项目的申报,直接上报省知识产权局;
(二)重点项目采取限额申报,一般项目采取不限额申报方式进行。重点项目计划申报名额为73项(见附件1),申报的重点项目如未被立项则不再参与一般项目的评选;
(三)为保障项目任务实施达到预期目的,省知识产权局将在2月底公布推荐一批团队业务水平高、市场信誉度好的专业知识产权战略咨询服务机构。申报重点项目的单位须与推荐的服务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后共同申报。申报一般项目的单位原则上也要求与推荐的服务机构签署合作协议后共同申报,如未选择推荐的服务机构,须附合作服务机构的简要情况和服务能力说明。
五、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同时进行网上与书面申报,两种方式申报的内容须完全一致。网上申报时,需要联系各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获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省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jsip.gov.cn,打开“便民服务”栏目中的“在线申报”模块,点击“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系统”,选择进入“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项目申报系统”或“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一般项目申报系统”,参考“操作指南”完成项目的网上填报;将系统生成的项目申报书(见附件3)用A4纸打印一份,按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附件应包含项目申报单位对填报内容真实性的信用承诺、与服务机构的合作协议等。书面申报材料须经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后报当地知识产权局审核;
(二)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财政局要切实履行职责,对所有推荐项目的实际状况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和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可靠;
(三)各市、县(市、区)知识产权局填写本地区2015年度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签署审核推荐意见,经网上申报系统上报省知识产权局。同时将书面申报汇总表和企业纸质申报材料(各一份)一并报送省知识产权局指定的受理中心;
(四)申报截止日期为2015年4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1.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
项目申报名额分配表
          2.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
3.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项目申报书
4.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重点项目主要任务内容及要求
          5.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计划一般项目主要
任务内容及要求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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