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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 |||||||||||||||||||||||||||||||||
苏知发〔2015〕31号
关于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
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知识产权局、质量技术监督局、财政局,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知识产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有效推动全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的开展,表彰和奖励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单位,根据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年度安排,我局将开展2015年度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全省经省绩效评价合格且未获得过先进的单位或通过国标认证(不含国标过渡)的单位均可申报参评(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历年示范合格及先进单位名单,请登录省知识产权局网站,打开“主要业务”栏目中的“表彰奖励”模块进行选择即可)。
二、评选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省辖市,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以下简称“各地”)知识产权局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具备参评资格的单位进行申报;
(二)初评推荐。各地知识产权局会同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根据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评选指标(见附件3),对申报单位进行初评,给出初评分值,并按照分配的名额(见附件1)择优向省知识产权局进行推荐;
(三)综合评审。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财政厅对各地推荐参评单位进行综合评审,确定2015年度省标准化示范先进单位。
三、有关要求
(一)所有申报单位需填写评选申报书(见附件4);
(二)各地知识产权局要积极组织申报,按评选指标进行初评,并参照分配名额将拟推荐参评单位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汇总;
(三)各地知识产权局将本地汇总表(见附件2)及评选申报书纸质件与电子件各一份于4月30日前报送省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处。
附件:1.2015年度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
单位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2.2015年度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
单位评选参评单位推荐汇总表
3.2015年度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
单位评选指标
4.2015年度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示范先进
单位评选申报书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江苏省财政厅
2015年2月12日
(联系人:徐长春 025-83279965;邮编:210008;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111室;电子邮箱:xcc0116@sohu.com) 附件1
2015年度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
示范先进单位评选推荐名额分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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