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政发〔2015〕39号

省政府关于加快提升文化创意
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水平的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加快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水平,推进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0号)精神,结合江苏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以文化软件服务、建筑设计服务、专业设计服务和广告服务等为主要内容的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先导产业,具有高知识性、高增值性、低能耗性、低污染性的特点,加快提升其发展水平对我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增强经济发展动力、实现“江苏制造”向“江苏创造”跨越、加快“两个率先”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江苏文化底蕴深厚,经济和科教实力全国领先,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资源丰富,发展潜力和空间巨大。近年来,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快速发展,到2013年年底,从业法人单位近3万家,增加值超500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0%以上。同时,我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还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主要表现为总体水平不高,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和有竞争力的知名品牌不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成效不够明显,高层次创意设计人才缺乏,体制机制、法制环境、政策措施不完善等。
当前,江苏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关键时期,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转型升级、保持经济平稳增长,迫切需要寻求新的路径,增添新的动力,拓宽新的空间。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加快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整体实力,推进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14〕10号文件精神,突出创意设计服务的开发和拓展,突出高新技术的支撑和应用,突出与相关产业的渗透和融合,全面提升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产业发展水平,努力提高我省文化软实力和经济竞争力。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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