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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供销合作社、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精神,拓展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领域,打造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2015年,市财政继续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持全市供销合作社为农综合服务新体系建设。现发布项目指南如下,请各地认真做好落实工作。
一、项目内容
围绕2015年全市供销合作社创新发展工作目标,着力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
(一)基层组织创新建设项目
重点支持辖市(区)供销合作社及其社有企业、基层社、联合会等密切与农民的组织和经济联结,提升服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能力。
1.创建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省级“示范社”条件(苏供办〔2014〕57号),建设管理民主、制度健全、产权清晰、带动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专业合作社投入标识推广、品牌建设、“三品”论证及规范化建设等费用支出。
2.创建县级联合会服务平台。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免费提供会计代理结算及业务培训、项目申报等服务。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平台设立、办公硬件软件设施添置、服务窗口改造等费用支出。
3.空白乡镇恢复重建基层社。完成全省基层社恢复重建(2013—2015)工作规划(苏供发〔2013〕21号),以融合专业合作社为主要形式在空白乡镇恢复重建基层社。补助资金主要用于经营服务场所改造、经营服务设施添置等费用支出。
(二)农业社会化服务惠农工程项目
重点支持各级供销合作社及其社有企业、基层社、农民专业合作社创新农业生产服务方式和手段,推动供销合作社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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