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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40号公告
【发布时间:2015年07月01日】 【来源:消费品工业司】 【字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    告
2015年  第40号

  为贯彻落实《纺织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化纤工业“十二五”发展规划》,规范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健康发展,我部制定了《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现予以公告。
  各有关部门、企业在再生化学纤维(涤纶)项目建设、投资备案、环评审批、土地供应、信贷投放、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中要以本规范条件为依据。

  联系方式:
  消费品工业司  010-68205661
  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010-68205365
  
  附件:再生化学纤维(涤纶)行业规范条件.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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