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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的时代创新
来源: 来源:中高新传媒
马凤岭 颜振军
马凤岭:博士,正高级工程师,天津市科技创业服务中心主任,中国技术创业协会副理事长,天津市创业孵化协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参与科技部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十一五”、“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等重要文件的编制,著作包括《科技企业孵化器理论与实务》和译著《科技企业孵化器》等。
颜振军: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国际大学创新联盟执行理事长,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第一篇企业孵化器领域博士论文作者,曾任北京市人大教科文卫体办公室副主任、北京市科委软科学处处长、北京高技术创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北京创业孵育协会首任秘书长。
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近30年,已初步形成创业孵化行业,并谨奉时代使命,开放创新。在社会共识凝聚、市场发力主导、政府强力推动的大背景下,未来更将朝着创业服务全链条、多层次、立体化、生态型方向发展,推动我国建设创业经济,发展创业型社会。
发展现状与经验
我国自1987年开始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在初期成功探索和中期政府强力主导基础上,近10年进入深化发展阶段,主要表现为投资主体多元化、形式多样化、功能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化和组织网络化发展,即由政府单一投资建立的社会公益性孵化器扩展到政府、公益部门、高校、研发机构、企业、投资机构独立或合作建立的社会公益性、非营利性与营利性孵化器共存的多元化发展,从单一经典综合性孵化器向包括专业孵化器及现代多种衍生类型孵化器的组合发展,由单独依靠科技资源向依托科技资源与产业资源、人力资源等优化重组相结合的方式转变,由在高新区内建立向创业者聚集的基层纵深发展,由建立个体孵化机构向建立以孵化器为核心、以网络为手段,吸引创业资本、相关中介服务机构和研发机构共同参与的科技创新孵化生态体系过渡,由传统单一场地依托型孵化向以天使投资、创业导师等为主的创业核心资源依托型发展。
此外,改革开放还促使孵化器的创业孵化活动进入了开放时代,从内部“自系统”封闭运作不断与社会积极开放融合,一批更具市场化特征并触发早期创业活动的“新模式孵化器”在各地兴起和发展,海外孵化器建设和国外孵化机构来华开展孵化的海内外互动孵化新局面初露端倪,由孵化行业兴起的中国创新创业大赛深入开展并影响到社会广泛层面。
目前,不包括新型众创空间,全国有科技企业孵化器1700多家,在孵企业8万余家,就业150万人,已毕业企业超过5.5万家,其中上市和挂牌企业近500家;大学科技园115家,大学生科技创业基地200多家,每年新增就业岗位超过15万个,不仅培养出大批创业企业和创业家,还广泛培育了创业精神和创新文化。更为重要的是,创业孵化行业的兴起和发展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了雄厚的基础条件。
中国科技企业孵化器事业取得了辉煌成功,获得了诸多宝贵经验。
首先,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与建设步伐相一致,孵化器结合了市场需求,又超前于市场,引导了市场需求。我国科技管理战略决策者敏锐抓住世界新技术革命浪潮带来的发展契机,将孵化器纳入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计划强力推动,地方政府高度重视,政策和资金落实到位,并提供了大量的物理设施与人力资源支持;孵化器顺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科技体制改革释放的社会发展广泛需求,为改革开放以来不同年代产生的创业大潮提供了相得益彰的土壤条件,为国家建成了大量科技创业基础设施。
其次,我国制定了保障孵化器发展的一系列法律、政策和制度,以创建科技企业为核心的企业孵化器成为我国创新驱动、区域经济发展特别是小企业发展战略等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政策的相继出台,表明了发展创业孵化器的国家意志。
第三,孵化器提供了与经济科技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科技创业基础服务,建立了与之相适应的运营模式,切实服务创业创新。包括在“基础设施饥渴”年代提供了物理空间与通信、办公设施,提供了局部优化的商事环境,还为创业企业发展提供了资金、技术、市场开拓等基本的支持服务。
第四,将科技企业孵化器搭建成一个互动平台,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联系,促进大学、科研院所、科技园等机构的技术、人才和资本、信息等资源的聚集,形成了政府、孵化器、创业者以及相关要素互动的支持圈子与网络,使得孵化器成为我国最好的创业平台。
第五,孵化器以及孵化器管理者积极努力,高效工作,创造了丰富的服务促进模式、发展模式与经营模式,并通过持续监督与评估及时采取措施改进工作、不断创新发展,在自身的多层次网络中相互支持、协同发展。
在取得巨大成就的同时,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还面临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发展水平亟待提高。
首先,对孵化器支持科技创业和创新本质和意义的认识不够充分,支持孵化器和创业企业的政策环境尚待健全。虽然国家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创业、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但发展创业经济带动国民经济发展的战略还不够清晰,创业型社会建设还未提上日程,未能摆正当前利益与孵化器战略发展的关系,围绕创业活动展开孵化服务活动的意识还未深入人心。
其次,我国产学研体系尚不能为科技创业提供有力支撑。近年来,我国的创新能力获得了很大的提升,虽然创新能力仍显不足,但更大的问题是科技体制改革伊始即着重强调解决的产学研融合问题尚未彻底解决。
第三,孵化器的公益性与经济性双重属性与现行体制与机制融合不足,利益机制缺陷严重。这涉及政府、孵化器所有者与经营者、孵化器与创业者多对利益关系,部分地方政府还没有放弃孵化器“所有者、管理者兼经营者”三位一体身份,重复着以前国有企业普遍面临的政事不分、产权不清和委托代理关系不明等问题,致使国有孵化器普遍存在行政化、非理性现象,服务管理人员约束和激励机制不健全;部分私营孵化器业务异化现象严重,缺乏制约;非营利组织机制尚未建立。
第四,孵化器结构趋同,商业模式不健全、盈利模式单一,创新不足。过载体化现象严重,重资产、轻服务,重建设、轻培育,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等社会资源的嵌入及整合不足;坐等孵化,对创业企业的调节、干预能力较弱,整体服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此外,我国孵化器区域发展不平衡,高层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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