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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2月27日
常州市“龙城青年大学生创业”三年行动计划
(2016-2018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鼓励、引导和扶持更多大学生创业,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苏省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的通知》(苏政办发〔2014〕7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政府促进、社会支持、市场导向、自主创业的基本原则,围绕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政策、创业载体、创业服务五轮驱动,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有力支持,鼓励和扶持更多大学生来常创业,以创业促创新,以创业促就业,以创业促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生动局面。
二、目标任务
三年内扶持大学生创业3600人以上,带动就业10000人以上;征集大学生创业项目600个以上,资助大学生创业项目300个左右;组织大学生创业培训(实训)、见习训练3.6万人次以上,依托常州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学院、在常高校等,举办创业政策讲座100场左右,参加大学生 2万人次左右;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微型创业园、创业苗圃等各类大学生创业载体30家,争创省级创业示范基地5家以上。
三、扶持政策
1. 创业项目资助
举办“江苏省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遴选”、“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等活动。对符合我市经济特点和产业结构、具有商业价值和市场前景的市级大学生优秀创业项目,给予3000元/项的一次性资助;对“常州市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按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资助奖励。对入驻市级以上大学生创业园、微型创业园,年营业收入达到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并且营业收入年增长率都达到10%的大学生创业项目,分别给予1万元、2万元、3万元、5万元四个等级的资助资金。
2. 一次性开业补贴
参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可的创业培训的大学生,取得合格证书,实现自主创业、自谋职业并领取营业执照的,可申请6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正常经营满3个月和1年后各发放3000元)。
3. 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大学生自主创业并正常经营纳税1年以上,吸纳毕业5年内的大学生或本市登记失业人员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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