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5〕140号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
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子政务协调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66号),推动全省政府系统电子政务科学、可持续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和原则
(一)主要目标。到“十三五”期末,全面建成统一规范的全省电子政务网络,网络信息安全保障能力显著增强,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和数据开放能力明显提升,政府网上公共服务进一步普及。电子政务发展环境更加优化,成为各级政府部门加强能力建设,提升决策、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不可或缺的重要支撑。
(二)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协调发展。按照国家总体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统筹规划,分步推进,分级实施,完善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电子政务协调发展机制,推动电子政务一体化建设和协调发展。
2.需求导向、强化应用。围绕政府履职需求和服务人民群众需要,明确电子政务发展方向,进一步完善政务网络平台,不断强化业务应用系统建设,着力提升电子政务的应用效能。
3.整合资源、创新驱动。充分利用已有的电子政务基础设施,推动信息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电子政务集约化发展。准确把握信息化发展的新趋势,积极探索电子政务创新发展的新思路、新应用、新模式。
4.防管结合、安全可控。围绕国家信息网络设施安全可控战略,强化技术防护措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确保重要网络、应用和数据安全,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二、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支撑平台
(一)加快全省电子政务内网建设。按照省党委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2016年上半年完成政府系统网络结点建设,实现政府系统网络结点与国务院、省委的互联互通。严格网络安全保密测评审批工作,推动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内网全面接入。深化电子政务内网门户、视频会议、公文传输等应用建设,提升电子政务内网业务应用支撑能力。
(二)加快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充分利用现有的基础网络资源,推进全省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网络支撑平台,逐步取消部门专网;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基础应用支撑平台,通过协同办公、数据交换、移动办公、即时通讯、基础地理信息平台、电子认证服务平台等基础应用系统和云计算中心建设,提升电子政务对政府决策和管理的信息化支撑保障水平;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电子政务外网安全;建设统一的电子政务外网运维平台,逐步实现信息基础设施集约化建设和统一运营维护管理。2017年年底前完成省级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各市参照省级平台建设进度及相关规范和标准,统筹规划本地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工作,及时与省级平台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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