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当前位置:首页 >> 最新公告 >> 常州市 >> 常州海关 |
在部分企业开展企业自核单耗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的公告 | |||||
为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建立以企业诚信申报为基础的信任管理体系,根据海关总署加工贸易改革试点要求,南京海关决定在部分企业开展企业自核单耗管理方式改革试点。现将改革试点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试点企业要求 适用企业自核单耗管理方式的试点企业除具备加工贸易企业的一般资质要求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管理类别为一般认证企业(原A类)及以上; 2.企业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物流、资金流、信息流实现全过程管理; 3.企业内部管理规范,相关资料完整,自核结果可追溯,原始证明材料保存完整,能够按照海关要求提供相关数据和单证。 有自核单耗需求的企业可以向主管海关提出试点申请,通过双向选择由南京海关确定 |
![]() |
客服热线:0519-83297678 18001502158 18994758929 传真号码:0519-83297678 主办:常州智慧通创新创业策划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钟楼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710室 邮编:213000 苏ICP备11078573号 技术支持:易龙科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