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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部门联合出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国家工信部、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出台《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 2016-02-24 来源: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近日,国家工信部、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下发《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境内生产、销售和进口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进一步加强管理、限制使用,以控制和减少电器电子产品废弃后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促进电器电子行业清洁生产和资源综合利用,鼓励绿色消费,保护环境和人体健康。该《办法》的出台,将有力推动我国“电子垃圾”的源头控制工作,实现限制使用的有害物质在产品全生命周期的可追溯、可回收。《办法》于2016年7月1日正式施行,原《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将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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