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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关于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
中共常州高新区工委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
索 引 号:014112118/2016-00036
主题分类:宏观经济运行 体裁分类:意见 组配分类:政府文件 政府办:政府文件
文件编号:常开工委〔2016〕7号 发布机构:党政办
产生日期:2016-05-30 发布日期:2016-05-30
内容概述:《意见》从支持做大做强、鼓励加大投入、推动兼并重组、促进智能制造、加快两化融合、实施品牌战略和其他等七个方面对进一步促进常州高新区实体经济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作出了部署。

常开工委〔2016〕7号
中共常州高新区工委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的若干政策意见

     

各镇党委、街道党工委,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委各部委,区各委办局,区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进一步促进实体经济发展,加快经济转型升级,在迅速落实省、市政府关于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政策意见。

    一、支持做大做强

    1.企业年度销售收入首次超过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的,分别奖励企业法定代表人20万元、50万元、100万元。

    2.企业年度入库税收达到3000~5000万元、5000万元~1亿元、1亿元~3亿元、3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企业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和100万元。

    3.企业组建市级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集团,组建当年纳入本区统计核算的营业收入在10亿元、30亿元以上的,分别奖励10万元、30万元。

    二、鼓励加大投入

    4.凡获得省级以上专项扶持的项目,且上级文件要求匹配的,按下达资金(仅限无偿拨款部分)不超过30%的比例匹配,单笔匹配经费不超过200万元。

    5.对经备案(核准)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发展前景好的工业项目,当年技术设备购置额达300万元以上的,区最高按3%进行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不超过500万元。(与市“三位一体”政策不重复享受)。

    6.企业实施新、改、扩建的工业项目,免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配套费。

    7.设立中小企业融资扶持基金,推动政府、银行、担保公司三方合作,首期信贷额度为3亿元。

    三、推动兼并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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