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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关于支持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7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支持企业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政策意见
为深入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进一步突出企业主体地位,努力建设一支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人才在企业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中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制订本政策意见。
一、支持企业更大力度引进“高精尖缺”人才
1.
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对企业引进“985工程”院校全日制学士学位毕业生、“211工程”院校硕士研究生、境外取得硕士以上学位留学归国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等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分别给予3万-12万元资助。
2.
支持企业引进高技能人才。对企业引进高级技师、全国技术能手、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世界技能大赛金、银牌获得者等符合条件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分别给予6万-15万元资助。
3.
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外国专家。对企业引进符合条件的高层次外国专家给予6万-30万元的工薪补助;对获批江苏省“外专百人计划”的外国专家按省奖励资金给予1:1匹配奖励。
4.
对我市新招引的重大突破项目建设单位引进的特殊人才和团队,经综合评审确属特别优秀的,采取“一事一议”方式给予资助。
二、支持企业培养各类紧缺人才
5.
对开展新型学徒制培养的企业,根据不同职业(工种)的培训成本,按照培训后录用人数给予每人每年4000元-6000元培训补贴。
6.
对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副高和正高专业技术资格的分别给予8000元、10000元奖励。
7.
对企业职工通过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取得紧缺职业(工种)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照“谁出资培养、谁享受补贴”的原则,分别给予1200元、2000元和3000元培训补贴。
8.
对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及其它社会组织承办专业技术人才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给予4万-6万元办班补贴。
三、支持企业加强人才载体建设
9.
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引进的博士后,在站期间给予每月3000元生活补贴;对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省博士后科研资助计划资助的博士后项目,按国家和省资助资金给予1:1匹配资助;对获得“中国优秀博士后奖”的博士后给予8万元奖励;博士后在站期间做出较为突出贡献的,出站时给予3万元奖励。经考核评估,对运行质量优秀的博士后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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