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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出台背景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仍在持续,发展的不确定因素较多,经济复苏迹象不明显,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工业经济企稳回升乏力,企业投资信心不
足,观望情绪加重。而溧阳当前的产业结构又以资源型和劳动密集型产业为主,现代服务业、技术密集型和高新技术等新兴产业还相对薄弱,传统产业因发展空间有
限,转型升级动力不足,致使全市工业经济呈现产业结构偏重、产品层次偏低、生产水平不高、发展后劲不足等特点。
二、政策出台意义及目的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制造2025”战略部署,加快溧阳制造业振兴步伐,全面提升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后劲,溧阳市委、市政府于2015年9月底正
式印发《关于实施“向先进制造出发”三年行动计划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市委、市政府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形势及溧阳市产业发展特点,按照工业发
展要求,科学制定并适时推出的溧阳制造业再振兴计划。
市委、市政府出台该《意见》,旨在用三年左右时间做大工业经济总量,突破重大项目招引;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有效提高制造业装备水平;推动产业发展集聚,完善镇区工业园区建设;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催生一批高含金量研发机构;减轻企业发展负担,增强企业发展信心。
三、工作方向及目标
1.坚持扩大增量与优化存量并举,重在做大总量。挖掘现有企业潜力,加速现有企业发展,全力以赴引进新项目、大项目,实现产能提升、效益提升和贡
献提升。到2018年底,全市新增总投资50亿元以上的制造业项目不少于4个,力争突破百亿元项目;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在2015年的基础上增长
30%以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净增100家,制造业在财政收入中的贡献提升5个百分点。
2.强调资源集成与专项基金结合,聚焦设备投入。设立专项扶持奖励政策,重点鼓励企业设备投入、装备更新、“机器换人”,促进重大项目加快落地、重点优势产业集聚发展。三年行动期间,全市工业设备投入年均增长20%以上。
3.形成园区突破与镇区共进机制,激发多元动力。加强市、镇政策配套,形成完善的政策扶持体系,充分运用各方资源,引领制造业扩张总量、提升质
量。到2018年,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全市的比重提升5个百分点,完成基础设施配套的镇级工业集中区面积超50平方公里,镇级工业经
济总量增长30%以上。
四、《意见》主要内容
《意见》共10条18款,将政策扶持力度提高到我市历史新高,并首次提出对兼并重组企业、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加速器)予以扶持,新增城市建设配套
费、房屋交易手续费、白蚁防治费、建设排污费、人防易地建设费等税费减免项目,提出设立“天目湖”工业设计大赛等。具体政策内容如下:
1.鼓励重点产业培育
《意见》安排5亿元资金,设立“向先进制造出发”投资引导基金,以股权、债权投资形式培育科技含量高、创新能力强、商业模式新的科技型企业、初创
型企业、小微企业和领军型人才创业项目发展壮大;以股本注入、股权投资、设备租赁、基础设施建设等方式,加大对智能电网装备、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农机装
备、基础装备、半导体新光源、电梯装备等产业的扶持力度,全力突破重大项目招引,有力促进重点产业发展。
2.鼓励企业设备投入
在制造业转型升级步伐中,企业装备水平的提升是关键,因此《意见》对于企业装备投入奖励力度之大也是前所未有。对符合溧阳产业发展的制造业项目,
当年设备投资在300万元以上的,按设备投资额的3%给予奖励。新建项目设备投入1000万元以上的按4%奖励,每增1000万元设备投入,奖励标准提高
0.5%,最高可达10%,即设备投入超1.3亿元时,按10%奖励。零用地技改项目设备投入500万元以上的按4%奖励,每增500万元设备投入,奖励
标准提高0.5%,最高可达10%,即设备投入超6500万元时,按10%奖励。如果是列入常州“三位一体”企业库的企业,另外还可以获得常州3%的先进
装备购置补助,也就是合计最高可享受13%的设备购置补助。
为鼓励创业基地发展,《意见》对入驻省级及以上孵化器(加速器)的制造业项目,单个企业当年设备投入低于300万元的,可由该孵化器(加速器)进行汇总申报,按设备总额的3%进行奖励。
3. 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意见》较以往政策扶持的对象有所增加,首次提出对当年被认定为国家级科技孵化器(加速器)的孵化场地予以奖励,而且一次性奖励金额达300万元。同时提出对溧阳企业新建研发机构及产学研项目予以20万元以内的补助。
4.鼓励企业信息应用
随着“工业4.0”时代的到来,企业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上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意见》对企业应用高端信息化装备和取得的信息化应用成果予以奖
励。对高端智能化装备成套价值100万元以上,单台50万元以上的“机器换人”项目,给予设备投资10%的补助。对当年被国家、省认定的有关信息化建设的
企业、工程,予以5-30万元的奖励。
5.鼓励企业加快上市
为加快推进溧阳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转变经营理念,鼓励企业通过资本市场做优做强、转型升级,《意见》明确:企业改制完成并经注册登记部门登记
的,给予企业50万元的奖励;在中小板(创业板)和境外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在主板成功上市的,一次性奖励600万元;在“新三板”成功挂
牌的,一次性奖励150万元;“借壳”上市成功且总部注册地迁到溧阳的,比照以上上市奖励执行。
6.减轻企业发展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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