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度江苏省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示范(试验)区的通知》(苏经信信推〔2016〕326号)要求,各市经信委组织园区申报并初审,省经信委根据认定办法的要求进行形式审查、专家组评审以及现场考察,复核通过了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等12家示范区,新认定江苏丰县经济开发区等10家园区为2016年省两化融合示范区,新认定扬州市江都区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等20家园区为2016年省两化融合试验区,现予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时间为:2016年9月12日至9月18日。如有异议,请与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联系。
联系人:金雷,电话:025-82288066(信息化推进处)、025-83305200(监察室),传真:025-82288066。
附件: 1、2016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区(复核)公示名单;
2、2016年江苏省两化融合示范区公示名单;
3、2016年江苏省两化融合试验区公示名单。
江苏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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