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
2016年第57号
(关于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接入事宜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6-10-13
为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提供便利通关服务,现将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以下简称“进口统一版系统”)企业接入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免费提供进口统一版系统清单录入功能。电子商务企业或其代理人可登录进口统一版系统通关服务子系统(http://ceb2.chinaport.gov.cn)进行清单的手工录入、修改、申报、查询等操作。具体操作参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用户操作手册》(详见附件1)。
二、免费提供进口统一版系统客户端软件。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可在中国电子口岸门户(www.chinaport.gov.cn)公告栏中自行下载安装。进口统一版系统客户端软件支持清单、订单、运单、支付单等单证通过EXCEL格式文件转换成规范报文后自动添加数字签名,也支持XML格式文件自动添加数字签名,同时提供数据发送和回执查询功能。客户端软件使用参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客户端软件使用手册》(详见附件2)。
三、公开进口统一版系统企业对接报文标准。参与跨境电子商务业务的企业、第三方平台按照标准自行开发或市场化采购接入服务,相关授权开通等事宜请联系当地海关数据分中心办理。有关报文规范和经过海关验证的传输协议及接入服务产品参见《跨境电子商务进口统一版信息化系统企业对接报文规范(试行)》(详见附件3)。
四、企业对于其向海关所申报及传输的电子数据承担法律责任。暂时仅对清单、修改或撤销申请单、退货申请单、入库明细单数据使用数字签名技术,今后逐步扩大数字签名使用范围,具体如表1所示。
表 1 业务单证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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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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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单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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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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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
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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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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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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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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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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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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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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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或电商平台
或受委托的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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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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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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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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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企业
或受委托的快件运营人、邮政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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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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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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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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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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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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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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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单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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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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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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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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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或撤销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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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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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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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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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货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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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企业或其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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