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对外投资合作部分)资金扶持项目的公示
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商务厅《关于2016年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苏财工贸〔2016〕94号)文件要求,省商务厅聘请专业中介机构,对对外投资合作企业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了评审,现将2016年拟安排资金扶持的对外投资合作第二批评审项目资源回运运保费、前期费用、外派劳务人员适应性培训费用、省级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建设费用、企业投保海外投资保险保费、“走出去”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外劳务合作备用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16年10月21日-10月27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10月27日前以书面形式与省商务厅(外经处)联系。反映情况和问题要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地址:南京市北京东路29号,邮编:210008,电话:025-57710176(监察室)、57710352(外经处),传真:5771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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