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辖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局机关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
为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引导企业诚信履约、守法经营,根据《常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办法》,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决定,向社会公示2014-2015年度常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
“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接受公众监督,对于被反映并经核实在公示年度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将撤销其常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资格。常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将在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和常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网上公示系统公告。
附件:2014-2015年度常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名单
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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