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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中小企业证明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 认定申请表(见附件一);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企业上年度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复印件(社会保险单位缴费明细表); 四、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资产总额有效证明复印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五、中小微企业划型证明申请承诺书(企业盖章)(见附件二); 当年新设立企业的从业人员数以上月末社会保险结算单参保人数及其他证明材料为准。 中小微企业认定当年度有效,下一年需重新认定。
以上资料,所有复印件上加盖企业公章。 (办理期限:交材料后1-3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 中小企业发展管理科:86310329、86310167
附1: 武进区中小微企业认定申请表
申请时间: 年 月 日
武进区中小微企业划型证明申请承诺书
我公司 (公司全称)谨就武进区中小微企业划型证明申请,做出以下承诺: 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文件和资料真实、准确、有效,无任何隐瞒和虚假,如有隐瞒或虚假,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和后果,并同意有关部门对外公开本单位的违规信息。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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